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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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协调、政务公开、安全和保密等工作。参与拟订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建设的经济支持政策,提出市级专项资金计划需求。负责信息管理和市管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和监管。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账务处理。负责编报年度城市维护专项费用预算、部门预算、资金计划及财务决算。
(二)法规督察科。负责对全市城管系统执法机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参与起草城市管理类规范性文件工作,对其合法性审查把关。指导监督城管系统普法工作。负责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县(市)区城管系统内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协调司法部门保障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管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对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全市城管执法人员仪容仪表、队风队纪进行督察考核。指导全市城管系统执法装备的规范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管执法保障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信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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