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区水务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国家、本市有关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在本区的实施。
(二)组织编制水务中长期规划,以及水资源、水利、供水、排水、防洪除涝等水务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组织编制本区水务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水务建设市场管理。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固定资产管理和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处置。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组织编制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执行水务工程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务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储备、协调推进和项目稽查。承担本区水务行政许可事项、水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