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办公室 |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系统内外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秘、督查、考核、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接待、统计、保卫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对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工商学会、药学会工作。 |
组织人事科 | 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区市场监管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内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实施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
法规科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
公平交易科 | 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指导、协调本系统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办案经费、罚没物资和办案装备的管理工作。 |
市场规范管理科 | 负责拟订规范商品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指导各类网络市场培育发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审核推荐省、市著名商标,组织认定区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
行政审批科(注册许可分局) | 依法承担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承担省市知名商号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承担本系统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按规定权限统一承担本部门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行政许可工作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的现场审查组织工作;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许可工作。 |
企业监督管理科 |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承担区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指导协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承担区政府企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全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全区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对中介服务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跟踪扶持有关中介服务业发展项目;牵头负责涉及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业的规范管理;负责区外中介企业进入江干区执业的备案;承担区中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镇、街(平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镇、街(平台)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
餐饮服务(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 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拟定江干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不含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开展相关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抽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参与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
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 负责药品研制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管;负责药品检验检测、药品电子监管追溯和药品信息化体系建设;监督实施药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和药物滥用监测制度,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药品检验检测的业务工作;参与药品、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注册产品标准;负责医疗器械研制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导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的业务工作;参与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
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 |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管理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活动;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质量监督管理科 | 负责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辖区质量管理工作,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承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名牌战略,组织名牌产品推荐;分析研究工业产品质量状况;负责推进产品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指导质量管理社会团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实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和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整治;受委托组织协调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
标准计量科 |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拟定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制(修)订和组建或加入各类各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等机构;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承担有关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开展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建设全区农业标准化体系;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管理;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管理商品编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合格评定工作。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受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处理特种设备日常举报投诉,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
现任领导
徐文明 | 局长 | 全面主持局党委、行政工作。 |
祝炜骞 | 党委委员 | 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档案管理、消防安全(内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统战、队伍建设、老干部工作,联系机关党委、团委、妇联,联系区有关国卫复评、健康江干等工作。 |
居化冰 | 副局长 | 协助局长分管局稽查大队(公平交易科)、信息管理办公室(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办公室)、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监管科、物价监管所、动物卫生监管所,负责工会、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区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政刑事对接等工作。 |
韩新宇 | 副局长 | 协助局长分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承接区农业局相关划转职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商标广告合同监督管理科,承接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职能),联系禽流感防控等工作,联系区有关文明指数测评、环保督查、五水共治等工作。 |
俞宁 | 副局长 | 协助局长分管局行政审批科(企业监督管理科、注册许可分局)、法规科、综合督查科、举报投诉指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负责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联系消保委、个体协会、民(私)营协会、档案信息中心,联系区有关平安考核、企业监管、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等工作,联系区有关综治维稳、110联动、信访工作。 |
朱滨 | 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 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