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负责拟订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与其合署)
负责处理党委日常工作,做好局系统党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及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科级干部考核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局系统社会稳定、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老干部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务公开和党务督查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其他事项
(一)市房屋所有权登记职责具体划转工作应按照省上统一部署适时进行划转移交,未正式移交前,继续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二)重新核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事业编制9名(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下设金昌市城市房屋征收测绘中心,正科级建制,划入原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市房地产监察支队)承担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建筑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职责;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更多「其他事项」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