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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

执法督导机制

建立常态化督导评估体系,包含三项工作机制:

专项督导:2017年9月实施党的十九大安保专项督导,覆盖11个市州公安机关,发现执法隐患300余处

季度巡查:2024年起每季度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检查,重点核查"四个一律"制度执行情况

清单销账:2022年5月,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在张家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动态跟踪管理

督导采用"四查四看"工作法(查台账、看流程;查场所、看规范;查案卷、看质量;查系统、看数据),2022年累计开展全省性督导12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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