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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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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