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惠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惠市编〔2019〕76号),撤销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设立惠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主要任务如下:
(一)贯彻落实关于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全市普通公路路网规划、建设计划、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普通公路养护工作。
(三)参与编制全市普通公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普通公路建设、改造计划项目。
(四)承担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评价、路网运行、路政等事务工作。
(五)协助开展高速公路的养护、路政等事务工作。
(六)承担普通公路科学技术项目的管理及成果推广应用,负责普通公路信息化建设。
(七)按有关部门要求参与安全生产、公路交通战备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八)协助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实施创建文明示范路、四好农村路等工作,承担国省道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九)负责编制普通公路成品油消费税替代性返还和增长性补助收入资金的投资计划及财政年度部门预算计划。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