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区公安分局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执法勤务机构、综合管理机构)。
(一)执法勤务机构设置
1、指挥中心,内设4个股:①秘书股、②指挥调度股(对外称“110报警服务台”,加挂“分局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牌子)、③调研宣传股、④信息通信科技股。
2、法制大队(加挂“分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牌子)。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内设3个中队。
4、刑事侦查大队,内设1个办公室和7个中队。中队是①一中队(人身侵害型犯罪侦查中队)、②二中队(黑社会犯罪侦查中队)、③三中队(情报图侦中队)、④四中队(刑事科学技术中队,加挂“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增挂“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和“分局物证鉴定室”牌子,下设法医检验专业实验室、痕迹检验专业实验室、影像技术专业实验室)、⑤五中队(侵财型犯罪侦查中队)、⑥六中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侦查中队)、⑦七中队(追逃协外中队)。
5、治安管理大队,内设1个办公室和7个中队。中队是①案件侦查中队、②特种行业管理中队、③危险物品管理中队、④基层基础指导中队、⑤保安与内管中队、⑥户政管理中队、⑦出入境管理中队。
6、交通警察大队,内设9个股(室、队):①办公室、②违章处理办公室、③装财股、④宣传设施股、⑤交通事故处理中队、⑥机动巡逻中队、⑦侦查中队、⑧车管股、⑨女子中队;内设10个辖区中队:①城区一中队、②城区二中队、③平潭中队、④永湖中队、⑤新圩中队、⑥秋长中队、⑦沙田中队、⑧镇隆中队、⑨秋南中队、⑩三和中队。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内设1个办公室和4个中队。中队是①金融涉税罪案侦查中队、②商贸、合同罪案侦查中队、③侵犯知识产权、假币罪案侦查中队、④侵占、挪用款物罪案侦查中队。
8、巡逻警察大队,内设1个办公室和4个中队。中队是①机动巡逻中队、②淡水巡务中队、③秋长巡务中队、④秋南巡务中队。
9、特警大队,内设3个中队:①反恐防暴中队、②警卫中队、③机动中队。
10、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内设1个办公室和3个中队。中队是①管理监察中队、②案件侦查中队、③互联网信息监控中队。
11、缉毒大队,内设1个办公室和2个中队。中队是①缉毒中队、②管理中队。
12、反恐大队。
13、便衣侦查大队。
14、情报信息大队。
15、打击走私大队。
16、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17、森林警察大队,内设3个股:①政秘股、②法制股、③治安股(加挂“刑警队”牌子)。
(二)综合管理机构设置
1、政工室。
2、监督室。
3、警务保障室。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