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商务发展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商品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
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负责开发区的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全区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外贸促进工作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鼓励技术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
(九)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核准、报批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与管理。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和服务保障体系。
(十) 组织协调我区企业发起或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推进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落实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工作。组织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三)负责我区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四)协调海关、口岸、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
(十五)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招商计划以及年度招商引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性境内外招商活动,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开发区举办招商活动,拓展区对外招商引资渠道和领域;负责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及推进工作;负责编制招商引资有关资料;负责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招商队伍的培训和招商代理的联络工作。
(十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全力推进为农服务社、各类涉农专业市场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全力构建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拓宽为农民和城市居民服务的领域。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2020年3月,局主要职责增加“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内设机构
人秘科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协助局领导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和局领导交办事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公文管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文印、重要文件起草、机要、保密、通信、信访、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及其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干部的考核、奖惩等干部人事的管理;负责领导班子建设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局的党建工作、人才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技能考评、职工下岗再就业及医疗、劳动保险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开发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局的宣传教育和统战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局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承担局支部的日常工作。
外资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负责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区利用外资的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工作,管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牵头开展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的统计、分析和政策咨询工作;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技术引进合同的初审。承担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备案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备案等业务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其他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具体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招商计划以及年度招商引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性境内外招商活动,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开发区举办招商活动,拓展区对外招商引资渠道和领域;负责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及推进工作;负责编制招商引资有关资料;负责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招商队伍的培训和招商代理的联络工作。
外经贸科(挂“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区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政策措施;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科技兴贸战略;拟定外贸促进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负责对外贸易数据统计和分析;负责办理外贸企业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初审及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初审;负责外贸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贸易标准化、便利化建设;执行国家、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和法规。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全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贸易争端的诉讼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拟订实施我区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区企业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下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负责我区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的备案工作、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推动构建我区对外投资的促进和服务体系。
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科
拟定全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促进工作;承担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数据统计、管理、分析工作;承担全区技术进出口等管理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拟定全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协调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相关推进工作,负责全区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和指导;促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配合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贯彻传达国家、省、市、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工作,牵头制定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方案;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重大隐患督办等工作;负责督促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自查整改和安全文化建设;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做好各类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完成本单位和区安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商贸流通科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商贸服务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分解、落实和考核工作,拟定商贸服务业产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发展预测;负责重大服务业项目的推进、协调工作;支持中华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推动地方老字号建设;推动特色商业街(步行街)建设;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 按有关规定负责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