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审计、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新闻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人事劳资、党群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管理岗位。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低收入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以及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障政策。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慈善宣传表彰、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等相关工作。承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备案和标志设置等监督管理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养老服务岗位。组织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