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1、区劳动监察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3名。
2、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7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3名。
3、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1名。
4、区人事劳动仲裁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1名。
5、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1名。
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1名。
7、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增加3名后为38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副科级职数1名,股级职数3名。
8、区就业管理服务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3名。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