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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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黄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方少宜
黄山市水利局局长:程敏
黄山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惠英
黄山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军
黄山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智星
黄山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机关黄山市水利局党委书记、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陈宿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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