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及下设单位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文电处理、财务管理、信息、信访、档案、统计、保密、安全保卫、接待和车辆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市容环卫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市容市貌管理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市容环境管理行政许可的办理;负责拟定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工作;负责环卫设施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和行政执法宣传;负责案件质量检查、规范办案程序;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执法稽查科
负责与相关部门之间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工作的互相沟通和衔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法行为的规范、队容风纪的检查以及日常考核和年终评议;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对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违纪守法情况的督察。
人事监察科
负责局机关及下设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日常党务、群团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