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淮安市医保局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淮安市医保局主要职责

淮安市医保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方案,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二)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推进建立医疗保障待遇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

(四)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制定全市统一的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成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机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一体的医疗保障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管理在淮部、省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医疗保障工作,承办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二)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相关办法、标准;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救助相关办法;配合开展相关数据交换对接。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参与拟订全市救助规划、制度、标准、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全市医疗救助工作;承办全市医疗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