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以及各类行政许可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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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公文处理、会议会务等工作;拟订并协调和督促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上级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本局重大事项的落实协调;负责档案及固定资产使用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新媒体发布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负责本单位技术能力建设。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基本建设和装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相关信息化项目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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