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及其他各方面来文来电,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负责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政府领导、国家机关、外省市领导、市政府领导、市直各部门、旗县区领导及重要外宾来我区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四)负责研究区直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五)负责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对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调度、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为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值守和区长公开电话受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群众来电来访事宜。
(八)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对区政府决策、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九)负责由区政府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重要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等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承担政府网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一)负责全区重要公文、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负责对区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的运维监管。
(十二)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研究区直各部门的涉外请示、报告,协同处理重大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全区公务用房、公务用车、公共节能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和协调红山区政务服务局、红山区机关服务保障中心。
(十五)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