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制度,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制定全区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建立全区统计方法、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报表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
(三)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和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指导镇(街道)统计业务基础建设、部门和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建立健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督和评估机制,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和监督。
(五)负责全区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工作指标的调查、测算监测等工作,统筹做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协调、指导全区全面小康创建活动的业务工作。
(六)监督管理各镇(街道)统计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职称考试和评聘工作。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镇(街道)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协调全区经济社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九)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责调整。
1·将区全面小康建设办公室的统计监测及有关职责划入区统计局。
2·将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机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保密、信访、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考核、制度建设、综合协调、脱贫攻坚、内部督促检查和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承担统计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统计教育、统计职称考试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资、社会保险、机构编制、网上名称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综合统计股(政策法规股)。负责收集、整理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提供统计研究报告,编印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有关工作;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负责重要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协助开展大扶贫、大生态、大健康、县域经济、乡镇统计、妇儿两纲等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统计制度;负责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和统计设计管理工作,拟定全区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协助承担统计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争议和行政调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转办和督办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标准、统计调查方案、统计报表的实施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负责加强统计监督,牵头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信息联网直报、统计信用管理等工作。
(三)生产统计股(能源统计股、投资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能源统计调查,负责能源消费总量数据收集上报,对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及统计资料,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工作;承担国情国力调查和各项专项调查;负责加强统计监督,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四)服务业统计股(贸易外经统计股、人口和就业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能源调查、景气调查、信息化和电子商务调查、服务业统计、贸易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电子商务统计、劳动就业调查、人口抽样及变动调查、外专调查、四众调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科技统计、企业用工调查、企业创新调查、外经等方面的统计调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文化产业统计、非公人才统计;组织实施“三新”统计、新经济统计调查,开展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研究;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金融、财政、旅游等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及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各镇(街道)和区属单位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开展第三产业各专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承担国情国力调查和各项专项调查;负责加强统计监督,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