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定,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全州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4)组织开展全州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州委提出建议。
(5)掌握分析全州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6)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州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7)指导推动全州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州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