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简介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8日,前身是惠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1号。全院现有人员22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1%,其中硕士28人,占总人数的18%。
机构设置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副处级机构2个:政治处、执行局;正科级机构20个: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科、执行局执行二科、执行局综合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科、信访科、司法警察支队、司法委托管理室;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法官培训中心。
法院建设
近年来,惠州法院紧紧围绕当地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立足司法惠民、公正司法,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动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开拓思路,创新措施,努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每年收、结案数量均在3万件以上,司法惠民工作站、诉前联调、社区法官等惠民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当地党委、上级法院以及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2010年初,市中院明确提出在全市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惠民工作的整体思路和目标,相继制定下发了《推进司法惠民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惠民工作,创建惠民之州法院司法惠民品牌的指导意见》、《司法惠民竞赛活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并通过持续开展“司法惠民推进年”、“司法惠民见效年”等硬措施狠抓落实,有效推进司法惠民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诉讼惠民方面,确立了立案信访“十个有”、民商事审判“八个要”和执行工作“六个全”的惠民标准,全面建立了“司法惠民工作站”和“社区法官”等制度,大力开展诉前联调、法制宣传等服务,将司法服务向村居、社区延伸。在公正惠民方面,通过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推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等举措,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开惠民方面,健全完善了“法院开放日”、庭审网上直播、案件旁听等各项制度,扎实推进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建设。在宣传惠民方面,成立党员法官宣讲团,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开办《以案说法》电视栏目,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司法作风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对审判工作实行全方位廉政防控的同时,于2012年成立了案件质量督查专员办公室及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专员办公室两个非常设机构,定期对全市审判案件进行评查和不定期针对司法作风开展明察暗访,有效推进了全市法院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在司法形象建设方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落实党员法官“六带头”标准,积极开展“十佳法官”等先进评选活动,努力树立司法惠民、公正司法形象,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惠城区法院、博罗县法院以及全国模范法官黄植忠、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卜健等一大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