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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所获荣誉

东安区法院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为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法正风清,迭创佳绩,得到上级法院和市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先后荣获全国百家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五四优秀红旗团支部、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青年文明号、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东安区法院注重把提高干警的两个素质和培养“四有”新人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形象建设,干警队伍整体素质高,审判业务精通,清正廉洁,走在全市法院队伍的前列。近年来涌现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许永,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王洋,全省十佳廉洁法官、优秀调解标兵张晨明,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曲家宏,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于淑杰等一批先优典型。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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