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的职责。
1.统筹协调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
2.环境治理、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执法。
3.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
4、珠江综合整治(东江水质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与审计科)
(一)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协助局领导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
(二)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会议、活动,负责局务会议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公务车辆、公务用船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