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市森林公安分局
负责本市森林公安机构队伍管理;直接管理市森林分局直属派出所;负责协调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组织侦查跨县或特别重大的森林刑事案件,行使《森林法》授权范围内林业行政处罚权
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科
编制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技术市场建设;指导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审核外商在河源造林和林业投资项目,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林业外资企业处理各种关系,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林业系统进出口业务;指导以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竹木精制品、森林旅游为主的林业产业的发展;办理审核森林公园业务;承担林学会有关工作,负责本市林业科技成果评审、申报和管理以及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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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何志锋(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林业局全面工作。
戴庶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营林、绿委、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生态公益林管理、国有林场(林区公路)、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技术推广、安全生产及市林学会工作。
欧伟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林政、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山林纠纷调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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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林业管理的规章、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编制造林绿化和林木种苗总体规划、计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治水土流失、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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