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参与编制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市区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城市照明、景观灯饰、环卫设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审核、项目评估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与维护实施。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青妇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的法规业务指导,与相关部门在法规实施方面的协调。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换发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担有关听证举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城管执法重大案件审核。负责受理、处理、交办和督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反馈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行政审批办理、转办、证件核发等相关延续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普法教育和宣传。负责市区户外广告(招牌)和大型临时户外宣传板(横幅)设置的审批和管理。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