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56年改名为衡阳市编制委员会。"文革"期间,机构瘫痪。
1978年恢复设置市编制委员会,为市直一级机构,将市委组织部编制科改为编委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归口组织部管理。
1983年机构改革时,衡阳市编委与衡阳地区编委合并组成新的衡阳市编制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机构,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并改委员会制为主任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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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1·在市编委的领导下,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和组织实施工作。
2·草拟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初审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按权限报批,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
3·直接管理市一级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办理市直党政群机关、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县(市)区党政群机关正科级机构的设立、调整、更名、撤销和加挂牌子的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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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的拟订和审核工作;协助办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机构编制信息调研、情况综合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领导讲话、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新闻宣传工作,编印《机构编制信息》;负责本办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印信管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办机构编制、人事政工、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督促落实;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信息自动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编办综合调研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年报统计牵头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印鉴、招牌制作管理和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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