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后力。
(四)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