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我区财政经济秩序,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我区审计、财经及其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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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加挂法制执行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事、财务、新闻宣传、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建立有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数据库;负责审计对象的必审性及可行性调研和论证;负责制定、调整、下达中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组织检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负责综合调研及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区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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