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市级相关环境保护制度。组织拟定全市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政策;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二)负责本辖区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的重大环境问题和嫩江水系污染防治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本辖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组织和协调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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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 污染防治科
拟订大气、水、噪声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区域、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对大气、水体、城区土地、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工作;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并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环境状况公报,负责发布环境信息;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对环境监测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本辖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跨区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再融资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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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一)宣教中心: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二)信息中心: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三)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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