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在河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下,全省质监人肩负崇高的使命奋进,顶着巨大的压力前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可。省委书记张云川、省长陈全国在批示中,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到河北检查调研时,都对省质监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当前,全省系统干部职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科学监管为总揽,以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为目标,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强化企业监管,优化技术机构,建强县级队伍,提升社会形象,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质量保障。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河北省卫生厅承担的食品生产环节卫生许可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进一步减少直接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并将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事业单位承担。
(四)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起草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全省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质量发展规划,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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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研究、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信访、外事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本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职业资格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本系统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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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98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36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检验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0名。
直属单位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现有直属机构18个,分别为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事务中心、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中心、河北省纤维检验局、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院、河北省标准计量技术发展中心、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纺织纤维玖仟质量认证咨询中心、国家羊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其他事项
(一)保留设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河北省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北省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不变。
(二)管理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和河北省纤维检验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假办公室)根据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河北省纤维检验局根据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公证检验、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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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理、复核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设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称案审委),负责对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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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宋振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夏延军
党组成员刘尚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朝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张栋才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桦
党组成员、副局长葛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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