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
(一)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拟订交通管理政策和对策措施
(三)参与拟订和修订地方性交通法律规章,参与制定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前期规划
(四)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对策研究、安全管理和指挥协调,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五)负责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协调、案件复核等工作
(六)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七)负责做好交通警卫、保卫工作
(八)负责交通法规知识宣传和驾驶人日常培训教育
(九)负责交通科技装备的建设应用和维护管理
(十)负责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十一)指导、协调、督促“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履行交通设施等建设维护职责
(十二)指导各区、县(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