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史
1956年5月20日,民建海口市支部在海口成立,标志着第一个海南民建支部的诞生,民建在海南开始有了基层组织。1958年10月7日,海南第一个市级组织——民建海口市委成立。在民建海南省委成立之前,民建海口市委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都得到了一定发展,为民建在海南建立省级组织创造了有利条件。
1988年,海南建省办特区后,民建中央十分关心海南民建的发展工作,多次与中共海南省委协商在海南省发展民建省级组织,并得到支持。1989年5月22日,经民建中央批准成立民建海南省筹备组。1990年11月17日,民建海南省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标志民建海南省委正式成立,大会选举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峻岩为主任委员。1997年6月18日,召开民建海南省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海南大学生物学教授林栖凤同志为主任委员。2002年3月20日,召开民建海南省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林栖凤同志连续当选主任委员。在民建海南省委的带领下,海南民建组织建设得到较大发展。截止2005年底,民建海南省委共有地级市组织2个,市、区委筹委会2个,基层支部(包括小组)33个(包括海口、三亚市委所属支部),会员共716人。设置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理论工作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以及参政议政调研组1个,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为海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主要成绩
多年来,民建海南省委在中共海南省委的正确领导和民建中央正确指导下,带领海南民建各级组织借改革开放和海南建省办特区的东风,紧紧围绕我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目标,充分发挥与经济界联系密切的特色,认真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自从海南有民建组织以来,我省民建会员先后有76人次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其中,3人次担任海南省人大常委,3人次担任地级市人大副主任,5人次担任地级市人大常委;265人次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其中,6人次担任全国政协委员,4人次担任海南省政协副主席,10人次担任海南省政协常委,13人次担任地级市政协副主席,33人次担任地级市政协常委,16人次担任市(县级市)、县政协常委;3人次担任地级市副市长,8人次担任县、区(地级市的区)副县长(或副区长);28人次担任各级特邀职务。他们积极参加中共海南省委历次举行的政治协商和有关会议。参与“治理整顿”、“下岗职工再就业”、“保护非公经济”等重大决策的协商;参与特区立法的咨询和制订;参与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研制工作,并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各级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各级人大、政协会议上提交全国、省、市、县议案、提案共472件,发言材料82篇,受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其中《扶持海南农垦,充分发挥热带资源优势,保证海南经济超常规稳定发展》和《保护中国名牌,提倡国民消费民族名牌产品》被评为全国优秀提案;《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建议》一案在民建中央的提案评比中获一等奖。《关于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等14件提案被评为省政协优秀提案。林栖凤主委在担任省政协副主席兼任科技委员会主任、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期间,主持开展了关于海南农村科技推广、工业与环境保护,蔗糖和水产生产、红树林的保护等多项专题调研,完成10篇调研报告。同时,向历年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王峻岩同志与谭兵合写的《论邓小平关于创办 经济特区的战略思想和伟大实践》一文,入选96年中共中央宣传部颁发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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