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1954年4月15日建院,其前身为广东省人民检察署海南分署,同年9月更名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
1978年8月15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恢复重建。
1988年海南建省,同年9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由省院派出琼北分院和琼南分院,原海南分院变更为琼北分院。
1991年,琼北琼南分院撤并,原琼南分院人员并入琼北分院,组成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
2008年,检察机构改革,设立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原海南分院更名为第一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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