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固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
3、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工作;
4、为领导的重要活动和会议提供具体的方案;
5、抓好重大决策、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
6、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政务信息、保密、督办以及保卫等机关行政工作;
7、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8、负责单位车辆管理、维修,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
9、负责接待及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协调组织;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民族科
1、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2、开展少数民族企业的联谊、培训,协调有关部门支持民族经济发展。
3、加强同各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大力培养、推荐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4、配合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发展民族教育,开展民族传统文体活动。
5、负责与外省区民族部门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6、依法开展对清真食品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少数民族成份认定的接待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宗教科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教育。
2、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
3、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维护宗教界领域的稳定。
4、承办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核上报,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
5、承办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审批工作。
6、负责宗教团体的管理,联系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宗教工作。
7、负责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8、调查研究宗教工作情况,负责起草上报宗教单项总结、调研报告。
9、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