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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区法律援助中心。

(一)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组织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补助专款、基建投资和装备的使用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财务、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

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区依法治理工作;承担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工作科

指导、管理全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管理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四)律师管理科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负责全区律师资格管理工作;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活动,查处律师违纪违规案件;承担全区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监督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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