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四)负责本区律师机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登记、年检的初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建设。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