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
(三)拟订全区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计划和方案,负责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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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麻进进
工作职责:主持区人社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财务、基金方面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潘奇
工作职责:协助局长工作,具体分管就业创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力资源发展、人才服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等工作。分管就业局(含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人才服务中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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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督促工作计划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及反馈;负责考勤、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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