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性水利管理行政法规,起草本市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组织申报水利投资项目,提出本市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的意见。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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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宣传、信息、信访、综治、计生、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工作以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审核、推荐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推荐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管理;承担党务、会务、接待、后勤、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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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9名(含纪检专用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局长),总工程师(副处长级)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4名。
其他事项
(一)市水利局增挂市水库移民管理局牌子,设2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报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移民资金管理;负责对县(市、区)水库移民部门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负责组织对水库移民开发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稽查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方面工作的秘书、文电、档案、保密、机关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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