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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广东
公众号ID:guangdongshuiwu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普及税费知识,宣传税费政策,实现征纳互动。

开发/运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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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广东税务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的部门,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承继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权利义务。主要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办公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767号。现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江武峰。

2018年6月1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在广州市正式挂牌。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企业所得税处等处室。 派出机构为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和稽查局。 下设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入选2022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历史沿革

2018年6月15日上午,在庄严的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挂牌仪式在广州举行,标志着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更好服务纳税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按照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将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承继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权利义务。省级税务新机构成立后,广东省内各市、县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江武峰

党委副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杨绪春

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肖映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赖先云

党委委员、副局长:邱继斌

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周建奎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统筹税收宣传工作。

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承担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采集、风险应对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对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出口退税工作。

事业单位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和平台运维工作;参与税收宣传工作。

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获得“2018-2020年度广东省文明单位”。

2020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1月17日,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组入选2022年广东省工人先锋号拟评选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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