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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甘肃
公众号ID:gh_cc02c9ed0585
公众号分类:法律
关于公众号: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属于法律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矿区分院重要工作部署、案件通报信息、重要工作成效、民生热点、各项便民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

开发/运营主体: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

关于主体: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是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分院之一。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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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是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是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分支机构,主要承担全省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检察职能,包括刑事二审案件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并监督甘肃矿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内设办公室、第一至第三检察部及政治部,分别负责行政事务、刑事检察、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管理等职能,现任领导为检察长罗新超及党组成员董永刚。

该院自2022年起深化检察改革,开展全省涉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调研,梳理司法实践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2023年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制定《生态环境修复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办法》等文件,并组织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同时,通过公开选聘听证员、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等举措强化队伍建设。作为省级预算单位,定期公开财务信息,执行规范化采购程序,履行财政公开义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暑、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制定实施本院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本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块算。负责本院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本院网络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安全工作。

第一检察部 负责办理全省涉环境资源类二审刑事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二检察部 负责办理全省涉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本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矿区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第三检察部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监控、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组织开展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

政治部 负责本院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

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董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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