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2年6月,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原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基础上组建的,是全国第一家在国家级开发区成立的法院。法院审判综合楼现坐落于烟台开发区衡山路20号,经过二十多年的风雨历程,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由建院之初的17名工作人员、租用办公用房,发展成为现如今拥有151名工作人员、2万余平方米审判综合大楼,办公、通讯、交通设施一应俱全的现代化、规范化法院,形成了“素质立院、规范治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的建院方针,打造了“追求正义,追求和谐,追求卓越”的开发区法院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瞩目成绩。
法院建设
近年来,烟台开发区法院每年办理各类案件4000起左右。该院秉承“把人员造就成人才,把队伍塑造成团队”的建设思路,围绕打造一支“能打胜仗、善打硬仗”的法院队伍,从增强领导班子的事业心、中层干部的责任心、法官队伍的荣辱心、青年干警的进取心四个层面凝聚队伍“精气神”,形成了全方位的能力建设体系和精细管理的格局。坚持“把案件雕琢成作品,把精品打造成品牌”的工作思路,把整体工作上台阶作为法院工作的主旋律,把单项工作创品牌作为法院工作的强音符,把贯彻“一·二五”工作法作为华彩乐章,通过“自我加压”奏响了全院工作创先争优的奏鸣曲。围绕“把全局谋划成本职,把服务升华为事业”的发展思路,把营造优良法制环境和护航经济持续发展视为崇高使命,把维护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应尽的社会责任,在诉前、诉中、诉后甚至在诉外全力为广大群众和企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努力推动法院工作赢得地方党委、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多个层面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