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实施计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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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督办、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统筹机关安全保卫、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组织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管理;向本系统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负责统筹对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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