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指挥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分 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
(四)受理公民报警求助;组织实施侦查工作;处置重大 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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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公安分局内设10个执法勤务机构、3个综合管理机构、1个选设机构、8个派出所和1个监管场所, 共23个正科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部分执法勤务机构下设科、所、中队,为副科级机构。
(一)执法勤务机构10个:
1、指挥室(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公安防控体系、指挥系统建设;负责 “110、119、122”公众紧急电话报警和求助的受理;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的先期指挥调度;负责分局新闻发布和舆情导 控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负责全区治安关卡建设及曰常工作 指导;负责全区110联动单位的联络协调。负责全局情报信息 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应用工作;负责分局重要会议的 会务工作;负责科技强警、机要、通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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