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市委文电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的处理工作。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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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文电处理、公文核稿、印章管理、机要、档案、资料和文印等工作;承担市党政公文交换、政府公文管理(含电子公文)、政务培训、内部简报(期刊)准印和保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工作制度的修订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业务指导和制定市政府年度发文计划;负责制定办公室机关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要领导的公文登记、流转;负责办公室领导日常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联系;负责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室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办公室重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编辑市政府大事记;负责编辑办公室年鉴及大事记;负责办公室机关普法、法治建设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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