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肃省信访局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应急、保密、机构编制、人事、党群、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
综合指导处。
检查指导地方和部门的信访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检查地方和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拟订对信访问题突出地方和部门的通报意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拟订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意见并组织实施; 衔接配合中央机关干部下访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机关干部下访工作;承办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信处。
负责转送、交办、督办省内外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给省委、省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来信来电以及通过“省长信箱”、“网上信访”提出的信访事项; 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交办的投诉事项;负责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呈报和通报工作;承担局机关信访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检查指导地方和部门来信办理工作。
来访接待处
对外称“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负责接待到省委、省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承担省委、省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包案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来访事项;检查指导地方和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驻京信访工作处
组织协调我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通报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督查督办重点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
督查处
督查督办国家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省委、省政府交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承办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疑难信访事项的信访听证;拟订对地方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建议;检查指导地方和部门信访督查工作。
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