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三)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六)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区本级基建资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七)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八)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振兴、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规划,统筹协调全区地区经济协作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人口等发展规划、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全区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落实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履行国家确定的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职责,并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3)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级建设投资计划综合管理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发展建设需求,执行经区政府同意后下达的区本级基建投资计划,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
2·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中介组织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4·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接受市政府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区财政局负责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党群、信访、离退休干部、接待、安全、后勤等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的国有资产、财务、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科
组织研究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的统筹协调;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析研究全区经济形势, 研判经济发展趋势;组织落实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指标任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综合衔接东北振兴(对口合作)工作;承担区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审批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办结工作,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人员的管理,承办本部门和区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制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年度计划,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制度标准拟订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非金融类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组织协调产业园区、经济功能区发展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经济工作各项政策及全区街道经济考核工作。
社会事业科
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产业发展科
综合分析全区一二三产业发展形势,协调解决一二三产业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区推进一二三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协调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和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按规定履行能源行业管理职能;落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政策;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项目投资科
协调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全区重点项目库;提出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政策、措施,起草重点项目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建议,落实推进责任、目标;对全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承担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提出我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措施建议;按权限审核区直有关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统筹提出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编制下达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