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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辽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公众号ID:fumengjiancha
公众号分类:资讯
关于公众号: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属于资讯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传递最鲜检察资讯弘扬全新法治精神。

开发/运营主体: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的国家检察机关。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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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位于民主路143号,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国家检察机关。该院历经王景远、李监、侯玉峰、吴占林、包玉泉、孙玉清、王信、张建新、代玲、杨利十任检察长领导,2024年因工作成效显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连续四年获评'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该院构建'蒙古贞'系列检察品牌体系,包含公益诉讼领域的'蒙古贞·公益蓝'和未成年人检察'蒙古贞·检未来'等特色品牌,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19件案例获最高检及省级典型案例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首创公证提存制度破解公益资金监管难题,相关经验获全国推广。

历史沿革

自建院以来,历经王景远、李监、侯玉峰、吴占林、包玉泉、孙玉清、王信、张建新、代玲、杨利共十任检察长。2024年在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芳带领下,成为辽宁省唯一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的基层检察院。

职能架构

根据2018年部门决算报告,主要职责包括:

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刑罚执行活动监督

控告申诉案件受理

工作成果

2020-2024年间取得显著成效:

办理涉疫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相关经验登上央视法治讲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省级集体二等功

创设"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2023年受理各类线索304件

搭建数字监督模型规范养老金发放,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典型案例

吴xx强奸案(1995)1995年3月对涉嫌强奸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因证据不足一审判决无罪后依法提出抗诉。该案完整呈现审查逮捕、公诉、抗诉等履职过程,起诉书(阜县检刑起字【1995】第18号)和抗诉书(阜县检刑抗字(1996)第3号)成为研究九十年代司法程序的典型案例。

农用废弃物污染案(2022)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完成120亩耕地修复,入选辽宁省"保护黑土地 守护大粮仓"五大典型案例。该案作为全国首部农村土地资源公益诉讼白皮书收录案例,展现基层检察监督实效。

文化建设

构建"五大文化"体系:

红色文化:组织赴丹东抗美援朝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

亲情文化:建立干警家庭档案和困难帮扶机制

书香文化:每月举办读书分享会

专业文化:开展法律文书评比和岗位练兵

廉洁文化: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清单

财务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80·94万元,基本支出1359·07万元(含人员经费911·55万元)。支出同比下降15%,主要因反贪部门转隶和项目跨年实施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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