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组织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统一监管全区大气、水体、土壤等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全区废气、废水、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噪声、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的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申报和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生态环境保护篇章,进行“三同时”管理;组织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作建设;调查处理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领导分工
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永刚 主持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复兴区分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刘波 负责财务、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执法工作;负责环境信访、重污染天气应急、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等方面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工作;负责迎接各级督导执法检查。
分管财务科、执法大队、综合室、执法一、二、三中队,是具体负责人。
副局长杨凤岭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治理、建设项目后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大气科、扬尘科、肖河服务站,是具体责任人。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宋现杰 负责土壤污染防治、总量交易、法规、固废(危废)、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
分管土污染防治科,是具体负责人。
二级主任科员李保芹 负责禁烧、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对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等工作。
分管监控中心(监测站)是具体负责人。
第一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申鹏龙 负责上传下达、后勤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是具体责任人。
第三党支部书记、水科科长张胜利 负责综合性材料、水污染防治、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污染源普查、辐射、党建、人事、纪检、计生、工会等方面工作。
分管水污染防治科,是具体责任人。
第二党支部书记杜鹏 负责邯钢集团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机动车尾气等环境执法工作,协助刘波同志做好执法等相关工作。
分管邯钢执法中队、机动车污染防治科,是具体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