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渔业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水利、渔业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全区水利、渔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区水利、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海洋产业发展,产业布局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跨镇街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协调海洋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海洋和渔业经济运行综合监测、调查评估、统计核算和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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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物业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调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编制区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区级水利资金以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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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烟台市福山区水利工程建设养护中心
(一)贯彻执行水利、水土保持工作政策法规,研究提出相关规划、计划的意见建议并指导实施。
(二)承担全区水旱灾害预防工作,起草防治规划,执行防护标准,落实调度方案,实施水情旱情预警,组织参加防汛抗洪,指导防洪影响评价,指导相关应急处理。
(三)承担全区河道管护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河道规划建议,组织实施河道整治、维修、养护工作,对河道防洪设施开展日常巡护,发现、上报险情并采取抢护措施,为涉及河道相关审批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基层河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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