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坚持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及公证和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全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
(三)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组织、乡(街道)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的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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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基层工作指导管理股 主要职责是: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所;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富区人民调解中心工作;负责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服务所;指导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司法所干警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初审和年检工作;负责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处理相关事务;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制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组织实施;做好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指导全区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队伍;指导督促各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奖惩建议;管理、指导、协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审(检)注册;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学习、业务培训和交流;协调、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律师从业职业道德人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本局信访接待工作;承办区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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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东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队伍建设、党建、局办公室工作。
局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滕爱群分管公共法律中心、公证处、律师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局长公出期间,其代理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慧敏分管依法治区委员办公室日常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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