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和政策建议。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
(二)负责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及我省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市县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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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编制为84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行政编制4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工程师(副厅级)1名、总规划师(副厅级)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4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5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司机编制5名)。
直属单位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建设督查中心
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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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021年11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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