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百科
1950年10月,福建成立省人民法院。1952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改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2014年11月,福建高院有内设部门27个。9个设区市设中级人民法院9个,厦门海事法院1个,福州铁路运输法院1个,各县(市、区)设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208个,厦门海事法院有3个派出法庭。
法院简介
根据法律规定,福建高院担负着对全省性的重大一审刑事案件、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重大、复杂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一审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等审判任务。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院长 | 金银墙 |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 | 欧岩峰 |
党组成员、副院长 | 罗志沙、苏建平、王孔坚、李永军、姚丽青、吴元祥 |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 黄清波 |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 王珩、董碧仙 |
副院长 | 吴丽雪 |
机构设置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涉台湾地区司法事务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官培训处、机关干部处、市县干部处、干部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宣传处、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警总队。
获得荣誉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公众号主体介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福建高院是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1950年10月,福建成立省人民法院。1952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改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2014年11月,福建高院有内设部门27个。9个设区市设中级人民法院9个,厦门海事法院1个,福州铁路运输法院1个,各县(市、区)设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208个,厦门海事法院有3个派出法庭。
法院简介
根据法律规定,福建高院担负着对全省性的重大一审刑事案件、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重大、复杂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一审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等审判任务。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院长 | 金银墙 |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 | 欧岩峰 |
党组成员、副院长 | 罗志沙、苏建平、王孔坚、李永军、姚丽青、吴元祥 |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 黄清波 |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 王珩、董碧仙 |
副院长 | 吴丽雪 |
机构设置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涉台湾地区司法事务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官培训处、机关干部处、市县干部处、干部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宣传处、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警总队。
获得荣誉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